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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规律
 
城市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规律    在人类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用过的水,绝大部分排入污水管道,但这并不说明污水处理量就等于给水量,因为有时用过的水并没有排入污水管道,如消防、冲洗街道水排入了雨水管道或蒸发掉,再加上污水管道的渗漏等造成了污水量小于给水量,一般城市的污水量约为给水量的80%-90%。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实际排入污水管道的污水量也可能大于给水量,如地下水经管道接口处渗入,雨水经检查井口流入以及工厂或其他用户设有分散的给水设备,这些用户的给水量可能未包括在城市集中给水量之内等等,这时就可能出现污水量大于给水量。
在不同的工业企业中,工业废水的排除情况很不一致,某些工厂的工业废水是均匀排出的,但很多工厂废水排出情况变化很大,甚至一些个别车间的废水也可能在短时间内一次排放,再加上工厂新工艺及新厂品的出现等使城市污水的水质水量也随之不断地变化。综上所述,城市污水的水质、水量变化还与城市的发展状况、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卫生器具的多少、城市的地理位置、气候和季节有关。
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的设计规模取决于排入下水道的工业废水总量Q2和与雨水量Q3以及使用下水道的城市人口排污量Q1,Q=Q1+Q2+Q3。
我国城市地区不同,发展水平各异,人均污水排放量也不同。一般我国大城市的人均污水排放量为150L/(d·人)。由于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和实际运行时必须能够承受最大的冲击负荷,因此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规模对生活污水来讲,在人均污水量的基础上还要考虑最大日的最大时变化系数,工业废水要考虑实际生产中的最大时排放量,工业废水一般要设调节池。因此对于那些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小规模污水处理厂,合理的设计规模、周密的设计方案、适度的系统功能、灵活的运行调节可以保证污水厂的正常运行。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废水处理、废气处理、中水回用、噪音治理工程;环评报告、环保监测、环保验收、东莞排污许可证办理、排污证年审等咨询服务。主要生产设备为:一体化废水处理设备、一体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塔、布袋除尘器、PP洗涤塔、烟气脱硫塔等环保设备,专业承包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节能工程;专业服务环保设施运营、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项目投资及设计及咨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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